2016年廣東省適當調整優(yōu)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批次有關問題通知
來源:肇慶市招生辦公室網 閱讀:650 次 日期:2016-02-24 17: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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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qū)招生委員會、教育局,全國在粵招生各有關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法》的精神,進一步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擴大考生填報院校和專業(yè)志愿的選擇范圍,激勵高校辦出水平、辦出特色,推進高等教育事業(yè)協(xié)調發(fā)展,根據(jù)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實際,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部分錄取批次進行適當調整、優(yōu)化,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的時間及內容

從2016年起,將原第二批本科A類及B類兩個招生錄取批次合并為“第二批本科批次”。批次調整合并后,各高校的辦學性質不變,各類高校原收費管理方式不變,具體收費標準以省發(fā)改委審批核定或備案公示為準。

二、調整完善相關院校志愿數(shù)

批次合并后,第二批本科批次相關科類的院校志愿數(shù)將適度增加。具體調整如下:

1.第二批本科批次的普通類(含文理科)仍實行平行志愿。第一組院校志愿數(shù)設置為7個,第二組院校志愿數(shù)設置為4個;第一批本科批次普通類平行志愿院校志愿數(shù)參照第二批本科批次執(zhí)行。

2.第二批本科批次的藝術類(含音樂、美術類)仍實行梯度志愿。藝術類“統(tǒng)考”院校志愿數(shù)設為3個;藝術類“校考”院校志愿數(shù)設為2個;因原第二批本科B類批次無“統(tǒng)考+??肌闭猩愋?,藝術類“統(tǒng)考+??肌痹盒V驹笖?shù)保持不變,仍設為1個;

3.第二批本科批次的體育類仍實行梯度志愿,體育類院校志愿數(shù)設為3個。

三、認真做好宣傳引導工作

1.請各高等學校根據(jù)批次調整及志愿設置情況,認真研究2016年招生錄取工作的新變化,做好考試招生的準備,切實做好招生宣傳、招生章程與錄取原則的制定等工作。

2.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級中學,通過多種渠道將2016年招生錄取部分批次和院校志愿設置變化的情況盡快告知考生。當前,重中之重是要引導考生專心致志做好高考備考工作,待高考結束后,再認真做好考生高考志愿填報的指導工作,確保2016年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

2016年2月23日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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