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是促進反腐國際化合作的動力所在。加強反腐國際化合作,尤其是加強發(fā)達國家與發(fā)展中國家的合作,就需要尋求彼此間的共同利益,以期釋放出最大的反腐紅利。
為期兩天的APEC第26屆部長級會議8日在北京閉幕,部長會達成六點共識,其中反腐議題尤為引人關注。據(jù)報道,在中方推動下,今年APEC加大了反腐 敗合作力度,通過了《北京反腐 敗宣言》,成立APEC反腐 敗執(zhí)法合作網(wǎng)絡,在亞太加大追逃、追贓合作,攜手打擊跨境腐 敗行為。
與經(jīng)濟議題相比,此次部長級會議在反腐方面取得共識引人注目。眾所周知,腐 敗是一種全球性“病毒”,不僅污染權力與法治,侵蝕權利與公平,更對各個國家的政權穩(wěn)定構成威脅,乃名副其實的“全民公敵”。但長期以來,由于各國腐 敗程度不均,法律和司法制度迥異,各國國內(nèi)“畫地為牢”式的反腐難以有效應對貪官外逃,跨境追逃追贓成為很多國家共同面臨的難題。
早在2003年,國際上就審議制定了《聯(lián)合國反腐 敗公約》,但由于不同國家反腐成本與紅利的差異,在構建反腐的國際合作法律機制上,一直進展遲滯。以中國為例,目前已與38個國家締結雙邊引渡條約,但美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等國不在其中,而這些國家恰是經(jīng)濟犯罪嫌疑人最青睞的目的地。正因為此,一些西方發(fā)達國家往往成為發(fā)展中國家追懲外逃貪官的瓶頸。
構建國際間的反腐合作法律機制,道理誰都懂,但法律制度總是建立在國家利益基礎之上。一些國家之所以不熱衷于此,既有本國司法制度的原因,也與他們從別國腐 敗分子外逃中收獲的實際利益有關。加強反腐國際化合作,尤其是加強發(fā)達國家與發(fā)展中國家的合作,就需要尋求彼此間的共同利益,以期釋放出最大的反腐紅利。
此次部長級會議在反腐問題上取得共識 ,突出反映在中美兩國的合作獲得突破。出席會議的美國國務卿克里明確表示,美方愿與中方開展相關領域的執(zhí)法合作,只要證據(jù)確鑿,美國絕不會成為貪腐分子的避難所。而考察美國態(tài)度,背后也還是基于利益的考量。國際反腐乃是一項合乎世界政治潮流的正義之事,美國自然能夠從中獲得良好的國際聲譽;美國同樣面臨反腐的國內(nèi)問題,在治理貪腐中也需要其他國家的支持;中國近來積極常態(tài)化的反腐動作,也贏得了國際社會的信任。在這種背景下,加強國際間的反腐合作,能夠釋放出各方都能獲得的最大紅利。
利益是促進反腐國際化合作的動力所在,也是建立順暢、共贏的反腐國際間法律機制的共識所在。應該看到,中國從今年7月開始開展的“獵狐2014”緝捕行動,已經(jīng)在推動國際合作上取得斐然成效,APEC反腐 敗執(zhí)法合作網(wǎng)絡也正式運行。雖然在操作性的法律機制和程序銜接上,國與國之間仍舊存在諸多障礙,但只要不斷尋求反腐的最大利益共識,就不難在互利共贏的基礎上,構建務實有效的國際反腐合作機制,真正讓腐 敗分子無處藏身。
采訪中,不少基層法官希望修訂現(xiàn)有的法律、法規(guī),使他們肩負的辦案責任和工資待遇相匹配,包括崗位津貼和退休后的相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