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擴大市級機關進人渠道,優(yōu)化市級機關工作人員結構,根據(jù)《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漢中市市級機關從基層遴選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經(jīng)研究,決定采取公開考試的方式為市級黨群機關遴選10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名額和范圍
職位及名額: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職位共10名(詳見附表一)
范圍:全市市級及縣區(qū)、鎮(zhèn)(街道辦事處)機關符合遴選條件的公務員(含全省統(tǒng)一招錄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二、遴選的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業(yè)務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yè)。
2、錄用為公務員或省統(tǒng)招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2年以上(2014年12月31日前錄用),且目前在市級及縣區(qū)、鎮(zhèn)(街道辦事處)機關工作。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備遴選職位要求的年齡條件。35周歲以下指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指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備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表一)。
7、身體健康。
8、符合公務員回避等規(guī)定。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招錄時對服務期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符合遴選條件的人員,可在漢中市政府信息網(wǎng)(http://www.hanzhong.gov.cn/)或漢中黨建網(wǎng)(http://hzdj.hanzhong.gov.cn/)下載并填寫《漢中市2016年市級黨群機關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附表二)。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所在單位黨組織和縣區(qū)委組織部或人社局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名表》上簽署“同意報考”意見簽名蓋章后,方為有效。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
2、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5日上午8時—11月17日下午6時。報考者須攜帶《漢中市2016年市級黨群機關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一寸免冠照片三張、身份證明(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身份,由組織人事部門證明確認并蓋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
3、報名地點:漢中市委6號樓2樓202室。
(二)資格初審
依據(jù)規(guī)定的范圍和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符合資格條件的發(fā)給《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在準考證中予以通知。
各職位的擬遴選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縮減或取消遴選計劃。因遴選計劃取消的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
(三)考試
遴選考試通過筆試和面試計算綜合成績。
1、筆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60%,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所有職位均進行公共科目考試。部分職位還要進行業(yè)務能力考試,其中公共科目成績占筆試成績60%,業(yè)務能力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40%。公共科目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等綜合素質,業(yè)務能力考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公文處理和寫作能力等。
筆試結束后,在同一職位內(nèi)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按遴選職位計劃數(shù)1:3競爭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若按職位排序出現(xiàn)競爭比例內(nèi)末位成績并列時,同時進入面試。進入面試成績最低控制線為60分。因筆試最低分數(shù)線控制原因達不到1:3但超過或等于1:2競爭比例的職位,不減少遴選計劃;若達不到1:2競爭比例,相應減少遴選計劃;若只有一人進入面試,則該考生面試成績須高于或等于本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方可進入考察。
2、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包括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反應應變、語言表達等能力。
3、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0.6+面試成績´0.4。綜合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不四舍五入)。
(四)考察和體檢
1、考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按1:2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綜合成績不帶入考察程序。考察過程中,主要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xiàn)實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報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況是否真實等進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實。根據(jù)考察情況按照遴選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
2、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遴選人員。
(五)辦理相關手續(xù)
1、擬遴選人員在漢中市政府信息網(wǎng)、漢中黨建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予以遴選。因公示中反映的問題影響遴選結果而產(chǎn)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3、擬遴選人員實行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除臨時黨組織介紹信外,不辦理行政關系等手續(xù)。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實績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及意見報市委組織部。經(jīng)考核合格的,正式調(diào)入;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四、有關要求
1、本次遴選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有關信息應全面、準確、有效。若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甚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遴選資格,并視情節(jié)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公開遴選是市級機關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重要途徑,各用人單位和組織人社部門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公務員均應積極支持報名。同時應認真審查報考人員所填信息,防止將超齡、有服務期限制等不符合遴選條件的公務員推薦報名,造成工作被動。
咨詢電話: 2215714 2626861
附表一:漢中市2016年市級黨群機關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點擊查看)
附表二:2016年市委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doc(點擊下載)
中共漢中市委組織部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