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化學院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嚴格依照我校招生復試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我院其他需要告知考生的事宜如下:
我院的招生錄取原則與順序如下:學術型與專碩型分開,一志愿與調(diào)劑生分開,一志愿優(yōu)先,所有考生復試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學術錄取順序
一志愿學術型考生復試成績合格者,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復試合格但因名額不夠未能錄取者,按本人意愿留在學術類別中按綜合成績排隊等候補錄機會(若擬錄取學生有不接受錄取,或是后期指標有增加),或按本人意愿轉(zhuǎn)為專碩型考生,按綜合成績排隊。
2、 專碩錄取順序
首先,一志愿專碩型考生復試成績合格者,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其次,一志愿學術轉(zhuǎn)專碩型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最后,調(diào)劑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未能錄取者,將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候補錄機會(若擬錄取學生有不接受錄取,或是后期指標有增加)。
3、補錄順序
各類別按排隊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補錄。學術型補錄時,若學術型已無排隊等候考生,可從專碩型排隊等候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選擇統(tǒng)考科目為數(shù)學一、英語一的考生。專碩型補錄時,直接在專碩型排隊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選擇考生。
上述內(nèi)容由自動化學院負責解釋。
自動化學院
201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