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長安公證處系北京市司法局直屬事業(yè)單位,根據(jù)公證員隊伍發(fā)展的需要,擬面向社會招聘公證工作人員3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yǎng),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良好的職業(yè)素質及敬業(yè)精神。
3具有法律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
4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
526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非京生源須符合進京條件)或28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北京戶籍的往屆畢業(yè)生。
6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能夠適應經(jīng)常單獨出差外出調查等性質的工作。
二報名方法
報考者請于4月11日前將以下材料郵寄至北京市東城區(qū)朝陽門北大街6號首創(chuàng)大廈七層北京市長安公證處,郵編100027。材料郵寄截止時間以郵戳時間為準。
材料要求如下:
(一)完整填寫《報名表》(見附件)并粘貼近期1寸免冠照片;
(二)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三)學歷學位證書及資格證書復印件一份;
(四)自行準備的其它材料。
三考試安排
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后,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聯(lián)系人:樊江寧 聯(lián)系電話:65544485
北京市長安公證處
2014年3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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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表.doc》來源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最近更新2014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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