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
2014年17日,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技術協(xié)會等五部門聯(lián)合公布《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guī)范高考(課程)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根據意見,高考將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優(yōu)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加分項目。
【標準表述】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統(tǒng)一高考和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此次出臺的實施意見可以說是對這一要求的細化。將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重要指標加入高考人才選拔機制。
首先,引導學校、家長和學生從過去只關注高考成績轉向關注多元素質和能力的培養(yǎng),特別是身心健康、藝術修養(yǎng)和社會實踐方面的要求,不僅為學生長遠的職業(yè)發(fā)展打下堅實的基礎,而且為學生內在精神生活的幸福播下種子;
其次,使高中教育開始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和個體需要,確立學生在高中教育中的主體地位,由以教師為中心轉向以學生為中心,由單純的“師生關系”轉變?yōu)橐鄮熞嘤训年P系,使高中教育更加多樣化、生活化和倫理化;
最后,是使高中生不再把當下的高中生活看做通向未來的唯一路徑,使高中生活本身變得可愛、輕松、親切,成為他們人生中一個青春洋溢,多姿多彩的階段。
【具體措施】
1.避免加分政策走樣,在加分具體操作中,引入民主管理和專業(yè)監(jiān)督機制,不能只由各地政府部門說了算。對保留哪些加分項目,應該進行公開討論、審議,同時在加分認定過程中,引入社會專業(yè)監(jiān)督,做到所有加分信息全部公開。
2.在取消獎勵性質加分之后,需引導學生個性和特長發(fā)展,必須深入推進高校自主招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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