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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教育部官方微信發(fā)布了《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的修訂對照表,在擬修訂的高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中,首次將誠信教育寫入管理規(guī)定,要求學校應當開展學生誠信教育、建立學生誠信記錄,記錄學生學業(yè)誠信、學術誠信等,同時建立對失信行為的約束和懲戒機制、對失信學生可給予警告直至開除學籍等處分。
深度解析
[綜合分析]
“人無信不立、市無信不興、國無信不強”,誠信已經成為一個人做人做事的基本準則,成為現代市場經濟的基礎和生命,成為國家強盛、文明的重要標志。無論是中央三番五次下發(fā)的公民道德建設綱要也好,還是各行各業(yè)目前推行的個人誠信檔案建設也罷,最終目的還是在于逐步推進全社會的信用體系建設,讓誠信為人、誠信處世成為法制與道德約束相的有效粘合劑。
誠信是為人之本,也是道德教育的重點。當前,不少學校在教育過程中過于看重學生的學習成績,而對誠信問題重視不夠,結果導致論文造假、考試作弊等現象經常發(fā)生。大學生,正處于校園時代與社會接軌的最前沿,也是理想和現實的銜接地帶,作為“天之驕子”的他們,往淺處說是社會的新生力量,往深里談是國家的未來,他們的意識形態(tài)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國家未來意識形態(tài)的走向。可想而知,在這個群體開展誠信教育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對策措施]
對此,專家認為應從兩方面努力:
一是制定科學、有效的大學生誠信評價體系,使紀律處罰與學生違法、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性質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相適應。
二是“學為人師,行為世范”,各位老師和校方管理人員更應以身作則,杜絕不誠信行為,比如學術造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