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熱點:法律應讓吃珍稀野生動物者自食苦果
來源:易賢網(wǎng) 閱讀:724 次 日期:2017-02-20 11:08:56
溫馨提示:易賢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了“時政熱點:法律應讓吃珍稀野生動物者自食苦果”,方便廣大網(wǎng)友查閱!

背景:針對近期多地食用穿山甲事件,國家林業(yè)局2月15日發(fā)布微博正式回應:中國此前法規(guī)僅對捕殺和交易野生動物者處罰。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野生動物保護法》規(guī)定:禁止為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今后在中國“吃野味”不僅受社會監(jiān)督,也將面臨法律追責。

華商報發(fā)表楊鵬的觀點:某種意義上,對于才生效實施僅僅兩個月的新版《野生動物保護法》而言,這是一次以案說法、以案普法的良機——告知公眾這部新修訂的法律,到底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有哪些新的改變和要求,避免有人稀里糊涂地成為違法者。還記得2015年的“大學生掏鳥窩案”事件嗎?別說那位大學生一開始不知道自己獵捕的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連起初替大學生喊冤的圍觀者,也全都忘記了這個世界上還有一部《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存在!今后如果有人因為管不住嘴巴吃了某種野生保護動物也“進去”了,莫要奇怪,違法必究,這也是法治的應有之義。務必需要最大程度地將“‘吃野味’面臨法律追責”及時普及和傳播開來。那些鐘愛“野味”的食客們,為了野生動物和自己考慮,要管住自己的嘴巴。

小蔣隨想:對于吃珍稀野生動物,某些人“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珍稀、高價是吃野生動物的人炫耀的標簽。某些人未必不知道捕殺販賣珍稀野生動物違法,以往吃珍稀野生動物則有從側面挑戰(zhàn)乃至逾越法律的意味,表露出一些吃貨的畸形與丑陋心理。所以,才有了“穿山甲公子”連吃帶炫耀,他覺得這是在彰顯身份地位,是高人一等。新版《野生動物保護法》將吃野味也納入違法范疇,符合“沒有買與吃就沒有傷害”的規(guī)律,買與吃的人理當受到法律懲處,而不是逍遙法外。司法機關應當讓吃珍稀野生動物的人自食苦果,才能體現(xiàn)法律不是吃素的,以儆效尤。某些人不要妄圖以“不懂法”脫罪,法律不會因為某些人嘴上說“不懂”而放縱。何況,如今有關方面的普法與釋法已說得很明白,就別想明知故犯。

更多信息請查看面試資料
易賢網(wǎng)手機網(wǎng)站地址:時政熱點:法律應讓吃珍稀野生動物者自食苦果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wǎng)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相關閱讀面試資料
關于我們 | 聯(lián)系我們 | 人才招聘 | 網(wǎng)站聲明 | 網(wǎng)站幫助 | 非正式的簡要咨詢 | 簡要咨詢須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機站點 | 投訴建議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備案號:滇ICP備2023014141號-1 云南省教育廳備案號:云教ICP備0901021 滇公網(wǎng)安備53010202001879號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云)人服證字(2023)第0102001523號
聯(lián)系電話:0871-65317125(9:00—18:00) 獲取招聘考試信息及咨詢關注公眾號:hfpxwx
咨詢QQ:526150442(9:00—18:00)版權所有:易賢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