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
近日,冒出了三則涉及“慈善”的新聞,讓人寒心:一家企業(yè),臺上給希望小學遞去面額“貳拾萬元”的支票模型,臺下卻只肯兌現2000元;某地,舊衣物被市民投進印有“愛心”字樣的回收箱后,轉手竟被賣到非洲;還有企業(yè),名義上組織大學生去鄉(xiāng)村支教,實際上卻是辦輔導班賺錢。
【標準表述】
本應該是慈善活動,卻讓人如此寒心,究其原因有兩點:
第一,是高舉“慈善”的大旗便于打動一些富商巨企,有助斂財且隱蔽性高,不易被人識破。
第二,是利用傳統(tǒng)文化和社會大部分人的心里作用,大張旗鼓扶助弱小,以實現名利雙收。重要的是,在沒有相應的法律約束下,即使事情東窗事發(fā),不過就是名譽丟失,成本相對較低。
這些被媒體披露的“慈善”事件,實際上不過是“偽慈善”的冰山一角。一個騙局,其手段的高超、手法的多樣、實施的隱蔽程度都是經過精心策劃的。
【具體措施】
首先,接受捐款的單位,對承諾的捐款,要理直氣壯地索要。對于拒絕兌現承諾或部分兌現承諾的單位,要搞清楚狀況,如因經營不善企業(yè)出現經濟困難的,可以按照企業(yè)的現狀協商解決承諾款項,作出少交或緩交捐款的決定。對于故意不兌現承諾的企業(yè),一定要將其行為公之于眾,形成強大的社會輿論壓力,促其兌現承諾。
其次,要通過法律手段來規(guī)范捐款行為,要依法予以懲處偽捐款。只有這樣,才能使慈善活動保持良好的聲望,促進慈善事業(yè)健康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