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陜西商洛鎮(zhèn)安縣委辦政府辦遴選公告(10人)
來源:易賢網(wǎng) 閱讀:6646 次 日期:2018-04-23 11: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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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干部隊伍建設,優(yōu)化人員結構,經(jīng)縣委、縣政府同意,中共鎮(zhèn)安縣委辦公室、鎮(zhèn)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及其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工作人員10名,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選聘)職位

本次公開遴選(選聘)職(崗)位總計10個。其中:縣委辦綜合管理類崗位4個(限男性),信息管理類1個(限女性);縣政府辦綜合管理類崗位4個(限男性),信息管理類1個(限女性)。

二、公開遴選(選聘)范圍和條件

(一)遴選(選聘)范圍:鎮(zhèn)安縣所轄機關和參公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登記且在編在崗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鎮(zhèn)安縣所轄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中正式在編在崗的非領導職務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

(二)遴選(選聘)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

2.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近2年個人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遴選(選聘)職(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選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所受處分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聘用)及任職試用期內的人員;

5.非正式在編在職人員、差額補貼、定額補貼、自收自支單位工作人員;

6.省市駐鎮(zhèn)單位及其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23日至4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報名地點:鎮(zhèn)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股);

3.報名方式:本次遴選采取個人自愿,現(xiàn)場報名;

4.提交報名申請及報名資料:

報考人員可登錄鎮(zhèn)安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下載《報名表》,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在報名時間內將《報名表》及資料交報名點進行報名。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

報名由公開遴選(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有效身份證或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3張;

(2)《報名表》原件1份;

(3)參加工作文件復印件1份;

(4)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及有效期限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資格審查

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根據(jù)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相關材料,對報考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核,審查結果由審查人員在《報名表》上簽注姓名并填寫“審核合格”字樣。經(jīng)審查合格的,確認其考試資格;對審查不合格的,應向報考人員說明理由。

報考人員不得委托他人報名。

6.開考比例

本次公開遴選職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擬遴選人數(shù)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縮減職位。

7.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2018年5月10日至5月11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因逾期未能領取準考證影響考試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考試、體檢等程序的重要憑證,請予妥善保存。

(二)筆試

筆試由公開遴選(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實施,筆試滿分為100分。

1.筆試科目與內容。

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治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職業(yè)能力等綜合知識。

考試不指定教材。

2.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8年5月19日(星期六),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3.面試人員確定。

按照遴選職位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如末位筆試成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若達不到1:3的比例的,須達到1:2的比例,達不到1:2比例的,筆試成績不能低入本次參加筆試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數(shù)。

(三)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綜合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不四舍五入)。

(五)考察人選確定

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與公開遴選職位的比例一般為1:1。如出現(xiàn)并列綜合成績且順延小數(shù)位后仍完全相同,筆試成績高者進入考察人選。

考察人選名單將在鎮(zhèn)安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上公示。

(六)考察

公開遴選(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遴選(選聘)職(崗)位的適應程度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組織、人社部門并對被考察人員檔案進行審核??疾觳缓细竦模梢赃f補一次。

(七)體檢

根據(jù)報考者的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要求,按遴選(選聘)計劃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休檢由公開遴選(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考生對體檢不合格的結論如有疑義,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3日內,可向體檢組織單位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考生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缺額,可在本職位考察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事項另行通知。

(八)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

1.公示。擬遴選(選聘)人員名單在鎮(zhèn)安縣人民政府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

2.辦理手續(xù)。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選聘)的人員,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下發(fā)公開遴選(選聘)結果通知。公示中反映的問題影響遴選(選聘)結果而產(chǎn)生的職位空缺,不再遞補。

3.遴選(選聘)人員實行半年試用期,試用期間在原單位的關系不轉,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

四、紀律要求

為了維護公開遴選(選聘)工作秩序,對違反公開遴選(選聘)紀律的報名人員,一經(jīng)查實即按照《商洛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辦法(試行)》終止相關資格或取消錄用,并作出相應處理。

五、其他

鎮(zhèn)安縣人民政府網(wǎng)址(http://www.zazf.gov.cn/)

政策咨詢電話:

縣委組織部:0914--5337203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14--5339196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wǎng)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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