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熱點:替領導考試,為何只有"槍手"被免職
來源:易賢網 閱讀:741 次 日期:2017-03-09 11: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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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熱點相關背景

12月25日,湖南省紀委省監(jiān)察廳官方微信“三湘風紀”發(fā)布消息稱,在11月24日上午舉行的“湖南省行政人員執(zhí)法資格電子化考試”中,衡山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局長曠立偉未到場參加考試,該局法規(guī)監(jiān)督股股長趙水平擅自安排局應急辦副主任周健華代替曠立偉參加考試。經研究決定,免去周健華應急辦副主任職務,并對趙水平、周健華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另有涉事6人受不同形式的處分。(12月26日澎湃新聞網)

空面試熱點獨家解析

@東方今報陳思:根據(jù)規(guī)定,行政人員執(zhí)法資格考試如果不合格是沒有行政執(zhí)法資格的。試想這么重要的一個考試,當?shù)鼐珠L竟然會未到場參加考試,讓人不得不質疑這個局長平日里的工作態(tài)度。

此外,一個替考者竟然能同時瞞過負責核對身份證、準考證的一名工作人員與負責監(jiān)考的兩位老師,如果不是“走過場”還能是什么?而周健華代替曠立偉考完后,還分別到該局黨委委員劉斌淑、黃清明兩名報考人員處操作電腦考試界面。

更讓人不解的是,根據(jù)通報,這次替考事件,竟然是兩名下屬策劃的,領導們并不知情。不論這種說法是否足以讓人信服,但是相關機構信了。于是“槍手”被免職,領導們只是被誡勉談話。不論是下屬“拍錯了馬屁”還是“背對了黑鍋”,這里面展現(xiàn)的都是一種病態(tài)的上下級關系。

這次事件中,同時暴露出的,還有考試形式具體設置方面的問題。比如考場設置在當?shù)氐囊凰殬I(yè)中專內,監(jiān)考人員和信息核對人員都是這所職業(yè)中專的老師。讓當?shù)乩蠋熑ケO(jiān)考當?shù)匦l(wèi)計局領導,似乎讓人覺得有點不太現(xiàn)實呢!

@荊楚網曹瑞曉: 我們都聽說過考試前“臨時抱佛腳”,這幾位領導可不止這么簡單,曠考未到,竟然有人暗自安排替考,這樣的“方便關系”真是不一般,替領導考試背后是公權力任性,我省嚴格實行行政執(zhí)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經執(zhí)法資格考試合格,不得授予執(zhí)法資格,不得從事執(zhí)法活動。領導干部更應該需要及時的給頭腦“充充電”,及時的補充營養(yǎng),才能在決策面前做出更加準確的判斷,執(zhí)法資格電子化考試是很重要的一環(huán),找人“頂包”替考,試問這樣的資格證還能有多少“含金量”?

如今“替家軍”的隊伍不斷發(fā)展壯大,社會上也接連不斷的出現(xiàn)許多“替考”“替身”的熱詞,領導干部沒有率先垂范、以身作則,反而自由散漫到如此地步,沒有韁繩的權力,就像任性的野馬。沒有對權力的敬畏,作風養(yǎng)成也就無從談起。行政執(zhí)法人員考試是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需要,也是提高行政執(zhí)法人員執(zhí)法能力和水平的內在要求,將極大推動行政執(zhí)法人員自律意識養(yǎng)成,嚴格依法行政??荚嚭细窈蟮男姓?zhí)法人員要落實行政執(zhí)法責任,自覺遵從公正文明執(zhí)法規(guī)定,確保行政執(zhí)法行為的效力。“槍手”代替局長考完后,公然跑去幫另外兩位領導答題。而在整個替考過程中,三名監(jiān)考人員熟視無睹,既未及時制止,也沒做記錄,考試應具有的公平公正蕩然無存。

禍患積于忽微。再小的權力也會“跑野馬”,手中有權,就要防患未然,放任自流終會動搖黨的執(zhí)政之基。權力的“任性”損害群眾的利益,影響干群關系,降低政府的威信,這也是對權力本身的一種傷害,權力“脫韁”就會必須時時勒緊“韁繩”。 替領導考試的官員不能“一撤了之”,“頂包”替學的背后是權力的“脫韁”,是監(jiān)督管理不力。一些地區(qū)、部門產生的不正之風,其根源往往就在“任性”干部身上。目前,領導干部的監(jiān)督,形式上的東西多,實質上的東西少。如果一些領導干部不堅持原則,自我要求不嚴格,自身素質不過硬,就很容易發(fā)生腐敗問題,出現(xiàn)決策上的失誤等問題。

替領導考試是不負責任的表現(xiàn),把人民對官員的信任作繭自縛。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對老百姓負責的事情,就是政府應該履行的職責。領導干部更要自我嚴格要求,不斷學習補充營養(yǎng),讓權力在制度的玻璃房里透明運行。

@華聲在線陳廣江:前些年,公眾對少數(shù)官員考試中弄虛作假、找人替考現(xiàn)象并不陌生,但在紀律紅線高掛的當下,類似衡山縣衛(wèi)計局這種肆無忌憚“頂風替考”的情形則實屬少見。在這場關乎執(zhí)法資格的考試中,作為一局之長的曠立偉卻未到場應考,作為下屬的趙水平便擅自找人替考。更嚴重的是,“槍手”周健華代替曠立偉考完后,還分別到該局黨委委員劉斌淑、黃清明二名報考人員處操作電腦考試界面。換言之,一人為三名領導替考,作為應急辦副主任的周健華也真夠“應急”的。透過此事,這也反映出這家單位不正常、不健康的上下級關系。

與下屬肯為領導頂風違紀形成“呼應”的是監(jiān)考制度的形同虛設,這比替考本身更值得深究。考試過程中,“槍手”代替局長考完后仍留置考場,公然跑去幫另外兩位領導答題。而在整個替考過程中,三名監(jiān)考人員熟視無睹,既未及時制止,也沒做記錄,考試應具有的公平公正蕩然無存。

據(jù)報道,今年湖南首次實行的執(zhí)法人員電子化考試,被認為是行政人員執(zhí)法資格考試的一項重大改革。和以往紙質考試、人工閱卷的考試模式相比,電子化考試能有效避免輕學習培訓、打人情分、考試走過場等弊端,有利于提高行政執(zhí)法人員執(zhí)法能力和執(zhí)法水平。然而,在如此嚴肅的考試中,竟出現(xiàn)如此荒唐的“替考”,這不免讓人擔憂這些部門行政執(zhí)法“持證上崗”的含金量。

@在線時評水云天:事情的具體細節(jié),并沒有披露出來,不過這一系列環(huán)節(jié)的安排,想必局長應該是知曉的。這些人是為了考試大費周章,更是為了“局長”而煞費苦心,領導本人不考試,照樣有人來安排,一旦發(fā)生問題,領導就可以置身事外,不負主要責任嗎?

在這里面,涉事的一些人都受到了處分,然而從處分的程度上來講,也說明了一個問題,“誰安排,替誰考試”不太重要,“誰替考了”才重要,這合理嗎?應該說在這件事上,負主要責任的不該是“槍手”,應該是“始作俑者”或安排者,不能讓“槍手”成為整件事的“替罪羔羊”而僅對他人略施懲戒,否則這容易陷入“頭痛醫(yī)頭,腳痛醫(yī)腳”的怪圈中。

想來,對局長缺考事情的系列安排,不過是一些干部對領導個人的“周到服務”,即使這種服務是錯誤的,寧可違背考試紀律,也不愿反抗領導個人意志,無形中導致了價值觀的扭曲,抬高了領導的個人地位,也加深了領導干部的不正之風。因局長一人的缺考,竟然有這么多人為其“幫忙”,該嚴肅問責,不只是對直接行為人要從嚴懲處,對于涉事的局長更該如此,如果不是為了“他”,想來也不會有這么多人在考試上明知故犯而耍這等“小聰明”。

誠然,做考試“槍手”的干部被免職是罪有應得,然而相關人等也不能僅僅是處分了事,尤其是局長本人,在這件事上,該負起主要責任,甚至該出來主動擔責,只有找到了問題根源,對癥施治,才能杜絕類似問題再出現(xiàn)。

解析:近年來,替考之風愈演愈烈,可以說,英語四級、考研、公務員考試……都能看到替考的身影,不過,行政執(zhí)法人員資格考試替考還是頭一次聽說。這充分說明了有些執(zhí)法人員根本不重視這種考試,完全把這種執(zhí)法考試當兒戲。

大家都知道,取得行政執(zhí)法人員資格,是行政執(zhí)法類公務員行駛行政執(zhí)法權力的首要條件。而靠舞弊取得執(zhí)法資格不僅玷污了行政執(zhí)法,更讓行政執(zhí)法行為的合法性遭受質疑。執(zhí)法資格不是一頂“高帽子”,不是誰都可以隨便“戴著玩”。顯然,這起局長找替考事件,性質惡劣,堪稱法治政府建設的一場鬧劇。

此次替考既違法,暴露了該單位中存在的溜須拍馬、下級代辦等一系列嚴重問題,而東窗事發(fā)之后,由“槍手”獨自承擔違法違紀成本,顯然是說不過去的,其中牽涉的官場陋習和違法違紀問題,不能等閑視之,當?shù)丶o檢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呼應輿論訴求,對待相關責任人要一視同仁,唯有如此,才能狠剎替考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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